2011年4月3日 星期日

為什麼經濟學家支持墮胎合法化?

面對墮胎合法化的問題我們應該如何處理? 一般人的著眼點會是究竟應否定義未出生的胎兒是否生命。 如果未出世的胎兒是生命, 我們是否合理地奪去他生存的權利? 墮胎問題一直被處理成人權的問題。究竟媽媽有人權控制自己的肚?還是肚裡的胎兒有人權可以出世? 面對墮胎的問題,經濟學處理著眼點也是由成本與效益出發。經濟學家支持墮胎合法化,這是因為墮胎可以提高社會利益。


犯罪率的高低受很多因素影響。傳統經濟學的解釋是當就業率或工資上升,犯罪率就會下降。 這是因為罪犯犯罪的成本上升。犯罪入獄的成本是放棄現職收入。如果就業市場不景,這意味犯罪的成本下降。所以犯罪意欲會上升。反之亦然。

經濟環境好誠然可以減低犯罪人數。有研究指出失業率每降一個百分點,非暴力犯罪就會降百份一。但在一九九零年美國失業率下降二個百份點,非暴力罪卻下降了百分之四十。 所以經濟因素不能解釋所有犯罪率下降的現象。

經濟學家STEVEN D.LEVITT& STEPHEN J DUBNER大膽指出導致美國犯罪率下降的原因是美國讓墮胎合法化。

試想什樣的媽媽會考慮墮胎? 經濟條件差,就學少女等等。如果不讓這類型的媽媽墮胎,讓胎兒出世。孩子在這類環境下成長,其犯罪機會比於正常家庭出生的孩子為高。
墮落合法化後另潛在犯罪者的數目大幅下降。 這解釋了為什麼墮胎能減低犯罪率。

美國於一九七三年墮胎合法化擴展全美國。美國墮胎數目由七十五萬升到一百六十萬。一九九零正值這批孩子17,18歲的年齡,也是犯罪高峄的年齡。美國犯罪率大幅下降的現象正正就是因為墮胎變成合法。這是一個行好多証據。

經濟學家不從道德的角度去分析墮胎的問題。從成本利益的角度出法,墮胎可以有效地減低社會因犯罪而增加的社會成本,從而提高社會的利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