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7日 星期二

同性戀病

經常性都係咁
0個期興既野
我要隔一排
先會開始認真思考下
早排有牧師話:「同性戀係病」
牧師既講法正唔正確
(這裡探討的不是應否支持同性戀。我感興趣的是從思方學出發, 什樣去討論這個問題。)

要討論這個問題
首先要理解句子的內容
同性戀呢3個字會係好清晰
唔需要去DEFINE

所以整句句子關鍵字係「病」
「病」一字的意思是什麼
一般用語「病」係指傷風, 肚痛, CANCER等等
粗略理解呢個字既用法係指當身體不抒服, 或壽命會被縮短的時候
就可以稱為「病」

但思覺失調, 自閉等也是病的一種
所以「病」應該包括當一個人正常生活受影響的時候可以稱為患病

通過粗略分析, 「病」的一般用法是指另當一個人身體不抒服, 壽命縮短, 或正常生活受到影響就可以稱為患病

如果「病」的意思是上述的情況
那麼同性戀是否一種病?

同性戀不會另身體不抒服, 或壽命縮短,
至於影響正常生活, 我估計同性戀跟異性戀在生活上沒有很大的不同
起碼我不能就一個人的生活而判斷他是異性戀或是同性戀

(假設同性戀沒有影響生活或沒有太大的影響)
那麼按一般「病」的用法
同性戀就並不是病

如果牧師純粹把聖經不容許的行為
用「病」去形容, 是改變了「病」的正常用法
按這個用法
如果一個人信觀音, 也可以稱「病」
那麼信觀音的人就需要看醫生了

如果牧師能夠舉証同性戀會影響生活
例如像思覺失調, 自閉等
那麼牧師的講法可能合理

我感興趣的並不是聖經講法是否正確
或應否支持同性戀
或同性戀是否會影響生活

我感興趣的是當我們碰上一個問題
思考的方向應從何入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